项目名称: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维护(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JGZB14-322
日 期:2014年09月
1.1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维护,它包括整机的委托维护检修。投标人可单独购买其中的标段进行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4.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4.3 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招标文件上述规定要求的投标资格及履行合同所必备的条件。为此, 投标方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投标方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投标方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为执行本维护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1.4.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4.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4.6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5 招标文件发售:
1.5.1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4年09月12日- 9月18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5.2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物资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400-018-4000。
1.5.3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321070100100058829
注:此二个账户为专用账户,不得汇错。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1.5.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1.5.5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六里桥东北侧)
电话: 4000184000—1—8041
传真:010-58056993
联系人:周强
1.5.6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5.7 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1.5.8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 招标清单:
(若同一单位投两个标段,保证金请按要求分别汇入)
1.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分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8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电话:010-68319988 详见大堂指示牌。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分整: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10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招标文件描述的澄清方式进行招标文件澄清。
1.11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2 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以自费对项目的现场和交通运输条件进行考察并自负考察结果,时间同招标人约定。
招 标 人: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13844308587
电话:崔胜范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六里桥东北侧)
邮 编:100045
电 话:4000184000—1—8071
传 真:010-88653113
邮 箱:tangchao@cgdmc.com
联 系 人:崔建鲁、唐超(购买招标文件请与标书发售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