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电力企业:为加强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管,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346号)要求,制定了《河南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涉及现场检查的企业,届时另行通知。联系人:谢利杰 冯现青电 话:0371-65832605传 真:0371-65836663邮 箱:zzdjb@serc.gov.cn附件:1.河南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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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监办关于开展河南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

2014-09-03 13:49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加强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管,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346号)要求,制定了《河南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涉及现场检查的企业,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利杰 冯现青

电 话:0371-65832605

传 真:0371-65836663

邮 箱:zzdjb@serc.gov.cn

附件:1.河南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方案

2.分布式发电项目情况统计表

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情况统计表

4.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4年9月1日

附件1

河南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

情况专项监管方案

为加强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管,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346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上网电费和补贴结算工作,掌握分布式发电发展动态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分布式发电管理机制,确保国家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落实,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

二、监管依据

《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监会令25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59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收购情况。包括:①已投产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主要包括光伏、风电及天然气冷热电联供等)装机容量、投产时间、并网情况等;②分布式发电项目协调工作机制、并网服务流程、信息披露情况、项目备案情况等;③分布式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情况;④分布式发电项目2013年和2014年1-6月份的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及“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情况等。

(二)分布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及补贴结算情况。包括:①分布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电价补贴等政策的执行情况;②地方政府配套出台的投资补助或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③补贴资格申请、补贴项目审核及补贴资金拨付情况;④上网电费结算及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等。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及使用情况(2013年和2014年1-6月份)。包括:①征收范围、征收电量、征收标准、征收金额、占销售电价比重等;②主要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项目和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标准和金额等。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议。

四、工作安排

专项监管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12月结束,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实施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4年9月)

1. 制定印发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2.省电力公司于9月底前报送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含附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至11月)

1.按照监管内容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2. 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及政策建议。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4年12月)

1.对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2.完成专项监管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专项监管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根据专项监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报送真实、可靠的有关材料,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三)突出工作重点。以专项监管为契机,切实规范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上网电费和补贴结算工作,完善后续监管体制,确保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落实,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干预受检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受检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实事求是,严肃执法,廉洁奉公。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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