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6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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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电力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9-03 13:44 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 

省电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6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4〕12号)和国家能源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四川电力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办制定了《四川电力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电力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问题监管、闭环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打击、整治一批电力行业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实施范围

在电力行业集中开展以预防燃煤机组环保改造人身事故、预防建设工程施工坍塌事故为重点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燃煤电厂贮灰场管理、燃煤电厂防范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为重点的发电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重要输电通道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力设施保护为重点的电网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规范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强质监机构建设为重点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和整治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问题。

电力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我办将对四川电力行业打非治违情况实施督查,国家能源局将对四川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重点督查。

三、重点内容

(一)电力建设安全专项行动

1.打击无证施工、超越许可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合理压缩工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不落实等行为,整治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

2.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搭设不标准、起重机械管理不正规、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不规范等情况,整治电力建设施工防坍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二)发电安全专项行动

1.检查水电、火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整治水电站大坝未按要求开展注册(备案)、定检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大坝除险加固工作等问题,整治燃煤发电厂贮灰场未进行备案和安全评估、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检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执行情况,整治防止锅炉、压力容器、汽轮机、燃气轮机、发电机以及发电机励磁系统等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措施和防止人身事故措施不落实问题。

3.检查《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规定执行情况,整治发电厂防止制粉系统、输煤系统、氢气系统、氨气系统、天燃气系统爆炸、火灾事故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三)电网安全专项行动

1.检查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措施落实和《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执行情况,整治反事故措施不落实、电气一次设备和电力二次系统隐患治理不到位、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薄弱、应急指挥和协调联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2.检查《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整治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不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3.检查《电力设施治安保卫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要求》和《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执行情况,配合公安等部门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行为,整治外力破坏影响电网安全运行问题。

(四)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专项行动

1.检查国家质量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整治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监机构行为监督不严格、工程实体检测弄虚作假、部分工程质量事故多发等问题;

2.检查《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等规章执行情况,整治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弱化、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不严格、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与政府质量监督工作混淆、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管理薄弱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份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上旬)

各企业明确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根据我办制定的方案结合企业自身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方案。企业根据方案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行为,要立即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

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报告,自觉接受处理。我办将根据电力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实施和执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黑名单”制度和“一案双查”制度。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电力企业,及时开展约谈警示,落实监管措施。

(三)重点督查和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

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以督查报告的形式发布;各单位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巩固安全管理基础。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畏难情绪,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强化联合执法。各单位要结合下半年重点工作、预防粉尘爆炸专项整治、预防建设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当地地方人民政府部署,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加大投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六打六治”,抓好重点企业和重要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管控,督促企业下大力气整治电力行业长期存在的管理和设备方面的隐患,实现重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突出实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能源监管机构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督查检查活动。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避免督查检查工作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坚持“四不两直”,强化明查暗访和举报受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请各电力企业将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2014年9月10日前报我办,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报我办。

联 系 人:李澜澜

联系电话:028-85242206

E-mail:lill@se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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