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其中公布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我部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3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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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大亚湾核电岭澳核电厂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全文)

2014-08-08 09:3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其中公布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我部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联系人: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858

传 真:010-66556837

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交〈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请示》(广核运〔2014〕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北侧新建一座贮存应急设备的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应急移动设备及有关物资。该库房位于地上一层,建筑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11米。

你公司提交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可以满足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要求。环境影响分析表明,在落实登记表所描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登记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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