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87号),现将印发《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中摘录生态环境部分如下:第五章 共建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创新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评估工作,携手共建生态安全屏障,把经济带建设成为千里绿色生态走廊。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打造生态屏障。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山区生态林为支撑,沿江绿化防护林为廊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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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篇)

2014-08-01 09:3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87号),现将印发《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中摘录生态环境部分如下:

第五章 共建珠江—西江生态廊道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创新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评估工作,携手共建生态安全屏障,把经济带建设成为千里绿色生态走廊。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打造生态屏障。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山区生态林为支撑,沿江绿化防护林为廊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控制开发强度,恢复和稳定生态系统,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强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与管理,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增强生态修复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检测,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保护区综合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升级。

专栏3: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花坪、弄岗、木论、大瑶山、大明山、猫儿山、千家洞、岑王老山、九万山、金钟山黑颈长尾雉、雅长兰科植物、崇左白头叶猴、大桂山鳄蜥、邦亮长臂猿、恩城、元宝山,广东鼎湖山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西桂林漓江、桂平西山、花山,广东白云山、西樵山、肇庆星湖

国家森林公园。广西桂林、良凤江、三门江、龙潭、大桂山、元宝山、龙胜温泉、八角寨、姑婆山、大瑶山、黄猄洞天坑、大容山、飞龙湖、太平狮山、阳朔、九龙瀑布群、平天山、红茶沟、龙滩大峡谷,广东流溪河、石门、西樵山、广宁竹海、万有、大王山

世界地质公园。广西乐山—凤山

国家地质公园。广西资源、鹿寨香桥岩溶、大化七百弄、桂平,广东佛山西樵山、封开

国家矿山公园。广西合山、全州雷公岭

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广西会仙喀斯特、横县西津、富川龟石、都安澄江、靖西龙潭,广东星湖、海珠湖、怀集燕都

建设珠江防护林。加快实施第三期珠江防护林工程,从云南、贵州、广西等珠江—西江上游地区入手,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江河护岸林、水库防护林、农田防护林为主体,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切实加大工程区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加快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步伐,大力提升珠江流域防护林生态防护功能。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大力构建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功能,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区、江河湖库周边地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等划定为重要生态地区,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和管控,实现生态环境的休养生息。科学划定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林界限,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严禁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发展经济林,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开展河道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水域岸线确权登记。

加强沿岸生态保护。在西江干支流沿岸两侧划出一定范围,规划建设绿色生态走廊,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建设无关的各类建筑及产业布局,加强生态修复和林草植被覆盖,打造“魅力两岸˙美丽西江”。

第二节

加强岸线保护与利用

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集约开发、持续利用、预留空间的原则,统筹沿江产业布局、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编制实施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合理设置港口码头区、产业集中区、城镇建设区、旅游休闲区,以及城镇饮用水水源区、水利防洪区和生态保护区,统筹岸线保护利用和项目建设。按照不同岸线、沿岸和流域的功能定位,采取合理的开发节奏和开发强度。强化岸线监管,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有效整治岸线开发秩序。

第三节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强化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快制定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上下游地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做好产业集中区、城镇建设区等各类开发区、专项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统筹利用雨洪资源和再生水、淡化海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区域协调,探索建立水价改革模式和水权交易机制,保障河流适宜生态水量和粤港澳地区的压咸补淡等用水需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引导机制,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经国家批准的试点范围内,稳妥有序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推进节能降耗。大幅度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民用等领域节能改造。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大力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业。支持建设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

发展循环经济。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引导企业执行环境管理标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大宗工业废物、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专栏4: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崇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贺州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肇庆亚洲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园、肇庆华南再生资源基地、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浮(罗定)循环经济工业园

第四节 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加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江河湖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确保西江干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跨省界(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

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大干支流和大中型水库水污染防治力度,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沿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切实提高运行负荷。积极开展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农田控磷减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利用工作力度,切实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沿岸重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力度,提高截污率。加强港口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强化船舶流动源污染防控,加强船舶流动源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区域风险防控体系,推进船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建设。严格控制网箱养鱼、水上作业,切实减少对水体的污染。研究编制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珠江—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机制。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协同治理,强化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火电、冶金、水泥、建筑陶瓷、石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控制煤烟型污染。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推进油品品质升级,按期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和清洁燃煤技术,逐步推广船舶“油改气”。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健全流域重金属污染监控和防治机制,严格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禁止在珠江—西江上游地区、重要湖库地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建设矿产资源采掘、洗选、冶炼等项目。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重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整治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的环境管理政策。

加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管理,到2015年,设市城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到2020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沿岸所有乡镇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完善化学品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推进化工园区的规范化发展,加强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化学品污染防治,实现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

第五节 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建立流域生态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珠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研究开展珠江—西江水环境补偿试点,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补偿、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水权交易等机制,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保护珠江—西江行动。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滇黔桂粤四省区环保协调工作机制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制定实施流域联防联控管理办法。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外来物种入侵、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协商建立珠江口海域海洋污染防治合作机制。共同推进跨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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