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日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子公司)联合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18日和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566,820,000 元,合同工期16个月。公告显示,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冯村鹰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北侧,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配置3×500T/D机械炉排炉和2×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合同约定,广州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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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子公司签订5.66亿环保合同

2014-07-22 08:16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 李锐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日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子公司)联合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18日和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566,820,000 元,合同工期16个月。

公告显示,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冯村鹰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北侧,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配置3×500T/D机械炉排炉和2×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合同约定,广州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土建、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指导和协助发包人试运行,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将最终验收的工程正式交付发包人。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4 年7月18日,竣工日期初定于2015年11月18日。发包方于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 4,530万元,于土建和设备安装进场后十五日内支付5,280万元;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预留合同总价的10%为工程保修金,至工程保修期满支付。

该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BOT模式投资建设,特许经营期限28年(含建设期)。由投资方成立项目法人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建设资金筹集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投资方从垃圾处理费和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售电等方面获取收益。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方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湛江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总投资中,资本金15,000万元,其他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利用其与政府签订的BOT协议向银行质押取得贷款。

公司表示,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广州子公司在合同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此将对公司相应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由于该合同是公司及子公司在垃圾焚烧行业签订的第一个有相当规模的EPC总承包合同,因而有利于公司拓展环保相关领域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原标题:中国海诚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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