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获悉:《牡丹江市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布,全文如下:
一是全面检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制定违规产能清理整顿实施方案、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实施方案;是否组织实施电力、煤炭、钢铁、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停建违规在建项目等工作;是否统筹部署对辖区内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等进行脱硫改造,对燃煤机组、新型干法水泥窑进行脱硝改造,对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进行除尘改造;是否制定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集中供热等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是否提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工作计划;是否制定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是否组织对上述各项任务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时间表,并按期完成。
二是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
重点检查电力、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实施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特征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情况;汽油储运销售业油气污染治理情况。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电力企业,一律按规定扣减环保电价,对偷排偷放、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处罚、追缴排污费。
三是加强对本年度开始执行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砖瓦工业、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水泥工业按期执行新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稀土工业、橡胶制品工业、平板玻璃工业、火电厂按期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确保重点地区火电行业燃煤机组烟尘排放以及稀土、钒、铝等有色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四是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推进网格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原标题:牡丹江市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