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北极星电力网收到来自新疆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的说明函:
今年3月,我区上报环保部审批的5个项目环评报告书被环保部退回。退回的原因是我区氮氧化物排放量已超过环保部核定的“十二五”末最大允许排放量,环保部要求我区进行排污量等量替换。
这里的“退回”,只是暂不受理,不应理解为“限批”!
目前,经过相关地州的努力,已完成等量替换的工作。重新上报环保部后,有一个项目已通过环保部审批,其余正在审批中。
特此说明!
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
2014年7月11日

说明函中提到的报道,系本网转载,并非原始创作。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北极星电力网特将此声明发布。并对因此给新疆自治区带来的影响深表抱歉。
以下为原始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