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能源局八个部委联合下发的《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河南能源办决定对全省电力企业开展2014年污染减排情况专项监管,现将《河南省电力行业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4年7月1日
河南省电力行业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根据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能源局八个部委联合下发的《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促进我省污染减排环境治理,加强我省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我办决定对全省电力企业开展2014年污染减排情况专项监管,特制订本方案。
一、专项监管行动工作内容
1、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我省需要关闭或停产整顿的违
法排污企业,督促供电企业按照政府或授权部门下达的违法企业名单及时严格执行停、限电措施。
2、督促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及文件的要求,切
实加强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脱硫脱硝等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高脱硫脱硝设施投运率,有效控制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
3、做好脱硫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节能环保电价政策的有效落实。
4、了解发电企业如何正确处理污染减排与成本控制间的关系、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以及环保改造资金的投入;督促发电企业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
5、督促电力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小火电机组关停计划,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并加强对小火电机组和自备机组脱硫脱硝改造、运行情况以及各项污染减排指标排放进行重点督查。
二、专项监管对象
省电力公司,全省燃煤发电企业。
三、监管方法
企业自查,现场检查,重点督查,约谈相关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出具监管意见书,发布监管通报。
四、时间安排
2014年7月,部署和自查阶段。河南能源办下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部署各项工作。各发电企业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对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运行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及时改正存在问题,并于7月23日前,按附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河南能源监管办,各集团分公司请汇总所属电厂材料统一上报。
2014年8月,现场检查阶段。河南能源监管办根据各发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工作,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电力企业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管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同时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的各项工作,客观、真实地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回答相关问题。对各单位资料报送情况以及现场督查情况,我办将适时予以通报,对存在虚报瞒报或阻碍督查工作的电力企业,将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以及《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2、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保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要认真核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收集相应的证据资料,确保检查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严肃执法,确保现场督查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3、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对专项监管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将检查情况按时上报国家能源局。并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媒体的影响力,加强监管成果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附件:发电企业自查报告大纲
联系人:郭芳云 0371-65683719
邮 箱:guofy@serc.gov.cn
附件:
发电企业自查报告大纲
一、基本情况
1、发电装机和发电量。
2、脱硫、脱硝装置安装情况。
3、企业小火电关停容量及关停计划。
4、企业自备机组容量。
二、燃煤电厂主要发电技术经济指标
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的治理与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
四、节能减排电价执行情况
五、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安装与运行情况
六、污染减排、电价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标题: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行业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