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宣威供电有限公司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公司创先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宣威供电公司开展的本次活动设定了一定的申报条件,同时公司将优中择优,名额有限: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团员3名,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志愿者1名,宣威供电有限公司青年岗位能手3名,年龄在35岁以下,在企业系统累计工作二年以上,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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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供电公司开展2013年度“五四”评选表彰活动

2014-04-28 16:19 来源:云南省宣威供电公司 作者: 叶志成

2013年,宣威供电有限公司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公司创先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

宣威供电公司开展的本次活动设定了一定的申报条件,同时公司将优中择优,名额有限: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团员3名,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志愿者1名,宣威供电有限公司青年岗位能手3名,年龄在35岁以下,在企业系统累计工作二年以上,宣威供电有限公司优秀青年3名,宣威供电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1个。

公司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逐级推荐、严格筛选、优中选优,切实将政治思想过硬、自身要求严格、思想作风扎实、能力成绩突出、奉献意识强烈的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志愿者、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推荐上来。

同时,要把推荐典型与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基层团员青年及团组织工作全面活跃;被推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及简要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核签章后,于2014年4月29日前报公司团委,报送申报表和简要事迹材料均须上传电子文档;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上报评选,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本次评选采取部门、单位推送,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作者: 叶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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