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委托,成都市环保局在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组织召开2×6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申报专项资金现场验收会。
参加验收会的有四川省环保厅、西南电力设计院、四川省建材科学研究院、成都市环保局、金堂县环保局、金堂县财政局等单位的13人组成的专家组,以及金堂公司、龙源公司金堂生产部相关人员。专家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认真讨论后,认为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硝工程项目设施运转正常、稳定有效,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以及项目安全与职业卫生的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金堂公司在一期2×6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2013年5月和2014年1月先后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保竣工验收后,为取得该项目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积极组织该项目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据悉,各项申报资料通过专家评审后,届时该项目将取得208万元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