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详情如下:项目名称: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忻州市河曲县建设单位: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环评机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拟批准日期:202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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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评公示

2025-04-14 16:55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4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忻州市河曲县 

建设单位: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拟批准日期: 2025-04-14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本次三期工程利用电厂二期工程北侧预留建设场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2100t/h超超临界塔式直流煤粉炉。配套的丰子沟灰场位于厂址东南4.3km处山谷内。工程煤源采用黄柏煤矿,黄柏矿井规划建设规模1500万吨/年,依托电厂现有铁路专用线进厂运输。项目总投资572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79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脱硫采用“单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烟气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装置”处理工艺,锅炉烟气除尘采用“低温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处理工艺。贮煤场全封闭并设置喷淋设施,厂内输煤皮带均为全封闭结构,并采取密闭防尘和喷雾降尘措施。输煤转运站、煤仓间、碎煤机、贮灰库、渣仓、石灰石粉等粉尘源设置布袋除尘器。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和脱硫废水分别送新建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分质处理后回用于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电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一期湿冷塔补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工程平面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主厂房等噪声源设备及车间集中布置,并利用其他建筑物屏蔽作用,设备基础采取减震处理。封闭输煤皮带及转运站,空压机房、脱硫综合泵房、碎煤机室、转运站内墙加贴吸声材料等采取隔声措施,锅炉安全阀排气口、引风机、一次风机、送风机、氧化风机处设置消声器。合理安排吹管时间,吹管必须提前公告周围居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粉煤灰和炉渣、脱硫石膏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采用密闭罐车外运,炉渣采用苫盖车辆封闭运输,均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满足国 VI 排放标准汽车运输。综合利用不畅时调湿后运至丰子沟灰场贮存,禁止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场地暂存或中转。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脱硫废水污泥暂按危废管理,待项目投运后进行属性鉴别后合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天桥泉域范围内,须按照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要求,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厂址和灰场区域共设置四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天桥泉域和周边供水井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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