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4年1月8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13年12月19日以公告形式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出通知。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136,927,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风力发电设备,钢结构,化工设备制造安装,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为:“风力发电设备,钢结构,化工设备制造安装,各类海洋工程设备、设施、平台的设计、建造、组装、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同意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依据上述内容做出相应调整,如下:
原条款:“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设备,钢结构,化工设备制造安装,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设备,钢结构,化工设备制造安装,各类海洋工程设备、设施、平台的设计、建造、组装、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述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注册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可对个别词句进行调整,但不可改变其含义。
同意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10名,持有公司股份136,927,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名,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名,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