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21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义马环保”)于2013年6月收到义马市环保局下达的《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义马环保进行限期治理。
由于义马环保现有设备无法达到通知书要求的治理标准,2013年11月21日义马环保收到河南省环保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罚款5万元。
东湖高新称,公司正在积极整治,同时拟以股权转让方式寻求合作者对义马环保机组进行整改,以达到相关部门整改要求。目前,公司已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待有权机构审批后方能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