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乌兰浩特市供电公司物资部门顺利完成了120余份供应商询证函发放工作,要求各供应商确认物资合同的已付金额与未付金额,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盖章,传回我公司进行存档。
询证函的确认工作可有效方便与供应商开展对账工作,协助各项目单位及时完成工程结算,避免工程款项发生错误。
询证函发放对象大部分为外地供应商,因此加大了发放工作难度。为了确保8月15日前完成询证工作,缩短询证单位回执时间,我公司物资部门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式提高发放效率。对本地供应商采取自取措施,对外地供应商分别以EMS或传真方式进行发送。截至8月13日,已有60%以上的供应商复核完毕,并将询证函返回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