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6日就《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召开媒体见面会。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介绍,为了在用户环节推广高效电机,工信部将整合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第三方节能认证机构等资源,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对用户电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的模式。这样一来,大量的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就会刺激高效电机的需求市场,带动电机生产领域生产更多高效电机产品,而且还会拉动金融等社会机构投资,对当前扩大内需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作为预期目标,工信部希望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高、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探索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运作模式。
据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市场化节能激励机制,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融资、改造等一条龙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等多种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是指把电机与拖动设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即鼓励企业在制定电机能效提升改造计划时,首先选用高效电机替换低效电机,再进行电机与拖动设备间匹配性的改造,实现高效电机推广、低效电机淘汰、电机与拖动设备匹配改造等目标任务的协调推进。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经济效益明显。据测算,如果仅把低效电机换成高效电机,节电率不过3%左右,相对一次性批量购买高效电机的成本而言,投资回收期较长,一般在8年以上,企业积极性不高。如果利用适宜的技术,在高效电机替换低效电机的基础上,再进行系统间匹配性的改造,在很多领域,节电率能达到15%以上,有些领域甚至可以达到50%以上。这样,投资回收期一般为2年左右,有些不到1年,无论是企业还是节能服务公司,都比较有积极性。
高东升介绍,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面,我们已有几十项成熟的技术和典型应用案例,效果都很好。下一步,工信部将筛选发布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服务质量高、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推荐给重点用电企业。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重点用户、第三方节能认证机构、金融机构间的对接合作平台,通过多方共同认可、互相约束的市场化模式,进一步提高企业进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的信心、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