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国最新大气污染防治动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十大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行情专区)、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如何解读这十大举措?
第一、节能降耗减排被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的约束,还有产业转型升级,来实现节能降耗的约束性指标。
第二、能源结构清洁化和优化,从减少对煤炭的过度依赖着手,尤其是强调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利用作为煤炭资源丰富的大国的优势,采用煤炭的清洁化转换,同时,多元化更加清洁的能源结构,与国家新能源战略相结合,形成更加清洁优化、能源安全有保障的能源布局。
第三、重点突击一些行业,尤其是那些已经产能过剩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点名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设立更加严格的减排指标,要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下降30%;同时,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行业排放标准,用法律和标准“倒逼”产业升级。
第四、重点突击一些地区,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采用区域联防联供机制;同时,把实施与合规“下放”到地方一级政府,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将成为实行实施这些措施的主体,要对地方环境大气质量真正负起责任。定期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敦促手段。
第五、交通是改善大气质量的一个重要领域,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需要的日子里,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第六、政策保障措施相比以前,更加完善到位,这包括强调更加彻底地实施环评,在“环保一票否决”的前提下,强调与土地政策、银行贷款、供水供电的连接,真正实现绿色信贷体系与环评体系的挂钩。同时,强调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用财政和金融的手段,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与污染治理。
第七、认识到公众的行为转变是基础,全民动员,参与环保与大气质量的监督。
这十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应该为改善重点区域大气质量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它是否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大面积国土的大气质量,还需深入思考与探索。
我认为,这些还只是阶段性的、探索性的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需要一场更加深刻的变革,一场需要忍耐短期“疼痛”的变革。这场变革的重要反映,是能源结构的更深层清洁化,包括煤炭的最清洁化利用;是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与对生态“零”负面影响的全面提升;是技术革新与制造业技术管理水平的全面升级;也是从设计到运营,从管理到材料全生命周期应用的“综合一体化”、包容与创新。这场变革,要求国家和地方管理者真正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理念与行为准则,要求企业在更加严格的法律政策环境下积极创新与思变,也要求广大的消费者提升环保意识与行为改变。当我们都在抱怨污染的大气质量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善环境质量是要付出成本与代价的,污染者付费理所当然,但是同时,为环境买单的理念也要逐渐在社会中树立。这是一种代价,因为我们都是问题的肇事者,现在我们都要努力成为问题的解决者,而这其中的成本在短期内,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共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