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出台。与2011年6月发布的《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大幅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由原来的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60元人民币提高至600元。同时,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申报和办理程序。据知,海南省奖励标准与上海市持平,奖励幅度之大已跃居全国最高。该办法的修订出台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省用能单位节能挖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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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修订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2013-07-01 11:06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修订的《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出台。与2011年6月发布的《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大幅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标准,由原来的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360元人民币提高至600元。同时,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申报和办理程序。

据知,海南省奖励标准与上海市持平,奖励幅度之大已跃居全国最高。该办法的修订出台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省用能单位节能挖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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