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晥能发电)#6机(1×600MW)扩建工程冷却塔位置变更项目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便于2012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近日被环保部公开处罚。
晥能发电环境违法问题是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查实的。环保部依据环评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责令晥能发电#6机(1×600MW)扩建工程冷却塔位置变更项目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0万元,要求晥能发电在通过环保部环评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环保部同时责令晥能发电在今年6月30日前将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和安徽省环保厅。环保部委托华东督查中心和安徽省环保厅,对晥能发电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