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部门这次与银行合作向我们推出的——海盐供电采用新电费结算模式真是帮了大忙”这是日前浙江华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其武高兴地表示。
据了解,根据相关协议规定,采用银票协议付息贴现支付电费模式的企业,在每月电费结算时,可按一定比例暂缓缴纳当月的电费,所暂缓缴纳电费需在6个月内支付,假设华城金属暂缓缴纳电费的额度为50%,8月应缴纳的电费为500万元,那么华城金属只需先缴纳250万的电费,其余250万可在接下来的6个月内支付。
“企业当月暂缓缴纳的部分由银行先行垫付,企业需给银行相应的利息,但是该电费支付模式所产生的利息比银行贷款的利息低不少。简而言之,就是企业获得了更低利率的贷款。”县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可以缓解资金压力,经估算,如企业采用该电费支付模式,每月100万元的电费可节省利息支出1.5万元。
据了解,该电费支付模式可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在减少企业融资付息成本的同时,使银行通过固定存款和票据业务的贴息增加收益,而且供电企业能够有效保证电费回收,真正实现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