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投资项目名称: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投资期限:项目投运后20年,预计该机组于2013年投产,2014年为特许经营的完整第一年,2033年为特许经营的完整最后一年。即特许经营期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起,终止时间为203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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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公告

2012-09-06 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

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投资期限:项目投运后20年,预计该机组于2013年投产,2014年为特许经营的完整第一年,2033年为特许经营的完整最后一年。即特许经营期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起,终止时间为2033年12月31日。

预计投资收益率:16.27%。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选择本公司作为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该项目是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建设。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方式进行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为9,000万元。

2、经理办公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投资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项目。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在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4.51%股份。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089。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本:285,920万元(贰拾捌亿伍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650000039000712

法定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158号野马大厦七层

营业范围: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新能源建筑环境环保技术及相关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护及咨询服务;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逆变器、太阳能蓄电池、汇流柜、建筑结构、支架、太阳能系统及相关产品应用相关的组配件和环境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和运营管理;太阳能光伏离网、并网及风光互补、光伏水电互补、其他与光伏发电互补的系统相关工程设计、生产、安装维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火电、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调试运营;劳务派遣;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多晶硅产生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

有效期:2008年2月20日至2038年2月19日。

三、对外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输变电行业的龙头企业。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是特变电工下属专业从事太阳能级光伏产业及电子级高纯多晶硅材料研制、生产、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

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已于2011年5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该项目是国家差异化产业政策在新疆批复的首个多晶硅光伏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是新疆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首个按照产业链模式批复的项目,是自治区及国家“十二五”战略的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年产2×6000吨多晶硅及2×350MW自备热电厂等总投资72亿元。

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选择本公司作为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该项目是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建设。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方式进行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为9,000万元,投资期限:项目投运后20年,投资方享有脱硫营运电价为0.013元人民币/KW·h和脱硫副产物对外销售及综合利用所带来的收益。

四、特许经营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该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特许经营期为项目投运后20年;项目性能参数:脱硫效率≥95%,SO2排放浓度<50 mg/Nm3;除尘效率≥50%、电耗4470Kwh/h、水耗114t/h;装置可用率同主机一致;投资方享有脱硫营运电价为0.013元人民币/KW·h和脱硫副产物对外销售及综合利用所带来的收益;两台机组预计于2013年上半年投产。

脱硫用电按厂用电价格0.18元/度由甲方(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下同)向乙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收取,在特许经营期间不作调整;脱硫厂用电费中已包含脱硫水、气、汽费用,脱硫用水甲方不再单独向乙方收费。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内火电行业由高速发展向平稳发展的过渡,为稳定公司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保持脱硫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于2008年进入了脱硫特许经营领域。成功投资、建设了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特许项目。该项目已投运2年多,系统各项性能指标运行良好,实现可研报告中预测的投资收益。基于该项目良好的投资收益,在经过充分论证基础上,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与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签订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

该项目脱硫营运电价为0.013元/KW·h,低于国家关于脱硫电价的补偿0.015元/KW·h,是基于项目综合运行成本略低,项目水费已包含在厂用电费用中,不再单独收取 。

该项目与公司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脱硫特许经营项目均位于乌鲁木齐市,且公司在新疆承接多个电厂的脱硫、脱硝、除尘、气力输送项目。本项目的签订,可有效节省管理费用,每年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预计2014年为正常投产第一年,以每年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000小时,每年脱硫运营收入约4,165万元,利润总额约1,565万元。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脱硫电价收入方面存在的风险:脱硫电价收入是以上网电量为计量基础,而电厂的年发电小时数与新疆电力发展和网调有关 。

采取的措施: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甲方的最低上网电量,确保基本收益。

2、技术方面:技术参数的变化(主要指含硫量指标)对脱硫装置的安全运行可能造成影响。

采取的措施:(1)在设计方案中增加一定的裕度,保证脱硫装置的安全运行;(2)甲方已签订的合同中煤质来源稳定,发生较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3)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因技术参数变化超出一定范围后对乙方的补偿。

3、运行方面:该项目没有设置旁路烟道,当脱硫机组出故障无法运行时将导致主机停运,对电厂的稳定运行会造成影响。

采取的措施:(1)选择质量可靠的设备,提高设备及整个系统可用率;(2)合同中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机组停运的罚款金额设置了封顶上限;(3)合同中约定了每年有一次96小时的临时紧急检修时间,可确保脱硫设施在较佳状态下运行。

七、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热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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