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库伦农电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价[2012]1357号文件《关于我区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试行居民阶梯电价。
为了让老百姓消除对实行阶梯电价就是“电费涨价”的疑虑,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解释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尤其是窗口服务人员学习内蒙古发改委电价调整文件精神,熟练掌握阶梯电价算费规则,以便做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该局广泛开展阶梯电价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营业厅摆放宣传单、社区宣传栏张贴公告、当地电视媒体公告等多种渠道宣传价格政策,积极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争取居民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该局还在居民阶梯电价试行之前,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开展阶梯电价算费测试,根据电价文件执行说明对算费结果进行验证,并且对涉及电价调整用户档案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将错误信息修正,保证阶梯电价算费的正确性,确保居民阶梯电价顺利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