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消除潜亏因素,提高资产质量,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应收款项核销工作。
我公司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号召,并对所属各单位客户陈欠电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了陈欠电费的明细清单,分析陈欠电费产生原因和欠费构成情况,制订了分阶段清欠和核销的工作计划。除陈欠电费以外包括其他单位、个人陈欠的已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也进行了详细的统计与证据收集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收集证据,协调政府、工商管理局、法院、派出所等机关单位出示了相关的手续及证明文件,为此次核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我公司财务部已将核销材料上报蒙东公司,等待蒙东公司的审查意见。
此次核销工作开展,不仅使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使公司财务核算更加清晰、明了,同时还让我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为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