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政府网正式发布了:国务院正式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促进形成分布式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新机制,制定出台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提出理顺煤电关系的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扩大三网融合试点范围。《意见》特别标明,这些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环保部、法制办等负责。
《意见》明确上述牵头部门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推进环境保护税相关立法工作。
《意见》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体制改革方面提到,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负责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负责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积极推动水权制度改革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负责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