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街党工委一行5人对内蒙古兴安电业局精神文明单位进行年终综合考核验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验收组对该局精神文明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该局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资金投入有保障,群众广泛参与,内部管理规范,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并在评议后,现场打出包括加分项在内的满分,与该局签订了2011年度《兴安街辖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兴安电业局连续4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用户满意企业”、地方民主评议行风连续6年免评等荣誉;2011年7月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复检验收。成绩只代表过去,未来充满挑战,兴安电业人将树立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能源,为兴安人民的幸福生活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