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方向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出售有关设备是否应获得核供应国集团的批准?答:中国和巴基斯坦近年来在民用核能领域开展了一些合作,符合两国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

首页 > 核电 > 核电建设与运行 > 综合 > 正文

外交部就中方向巴基斯坦核电站出售设备答问

2011-10-18 09:40 来源:光明网 

问:中方向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出售有关设备是否应获得核供应国集团的批准?

答:中国和巴基斯坦近年来在民用核能领域开展了一些合作,符合两国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