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冬明春保煤增电工作,保障电力的有序供应,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云南省宣威市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电煤供应工作。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标准严要求,加快煤矿复产进度,提高全市煤炭产量,以生产保电煤。
从讲政治、顾大局的前提出发,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煤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广大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人员充分认识保电煤的重要性、必要性,解开思想上的疙瘩,全力支持电煤供应工作。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电煤供应工作责任落到具体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宣威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1年电煤供应工作实行风险抵押金奖惩责任的通知》(宣办发〔2011〕41号),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全年全市电煤供应的总体任务和各产煤乡镇、各煤矿的具体供煤任务,对如何抓好电煤供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明确并全面实行风险抵押奖惩责任制。
采取措施,对煤炭运输实行临时管制。为确保电煤供应工作落到实处,从2011年8月4日8时起,宣威市对全市煤炭运输实行临时管制,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市主要出口高坡顶、火车站、冒水井、密德、杨柳、双河、热水、普立等地设立堵卡点,确保辖区内所有原煤不外运出宣威市。
目前,该市保障电煤供应的各项工作正有序展开,宣威电厂的原煤供应也逐步恢复,日进煤量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