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及青海省电力公司共同编制的《青海高原农牧区配电网规划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经过青海公司技术委员会专家指导评审后,顺利通过审查验收,可颁布正式实施。《导则》的出台,为青海公司全面实施“十二五”电网建设规划,提供了科学有力的执行标准。
由于青海省农牧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5%以上,农牧区用电水平远远低于城乡用电水平,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十二五”配电网规划(技术原则)指导意见》A、B、C、D四类建设标准,青海农牧区供电实际难以适应指导意见,为此,编制人员经过多次考察和研究,结合青海省面积广、气候环境恶劣、游牧人口比重大等农牧藏区特点,按照青海省“十二五”配电网规划和农网3年改造升级计划,历经一年时间进行编制审查工作。
《导则》详细划分农牧区区域和发展特征,采用资料汇编、现场调研、理论研究、计算分析和研究成果的技术路线,针对除西宁地区城区以外的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0.4千伏配电网的高原农牧区电网典型问题,分为六种典型区域,搭建相应的典型配电网模型。对分布式电源、单相配变、35/0.4千伏配变、无电地区供电模式等进行专题研究,研究供电设备在农牧区配电网中独特的适应性,以此完善和充实《导则》内容,归纳和提炼供电模式。《导则》根据青海实际电网现状,涵盖农牧区供电设备选型、电网结构选择、供电电压调整、电网建设时序安排等内容,为青海公司全面执行规划建设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适应性的农牧区配电网规划建设标准。
评审专家表示,《导则》对于青海农牧区配电网规划与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符合工作标准导则,内容全面、翔实,技术路线科学、合理,提出了符合高原农牧区特点的供电分区原则及建设标准,细化补充了《国家电网公司“十二五”配电网规划(技术原则)指导意见》,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大规划战略部署,有利于推进青海农牧区电网规划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