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动力站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将建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包括50万吨/年MTP,50万吨/年PP等2套装置,新建1座产汽799t/h,正常发电50MW的自备燃煤动力站。
动力站全厂总变电所拟通过两回110kV线路接入宁夏电网,1台60MW发电机经75MVA变压器接入35kV系统,全厂总变电所以35kV电压等级向甲醇制烯烃项目的各生产装置供电。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50MW高温高压抽汽凝汽式机组,配4×280t/h(3开1备)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高温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及所有配套风机 4台/套 额定蒸发量280t/h,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540℃,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9.81MPa(G)
交货期:两年
交货期: 详见上表
交货地点:神华宁煤集团煤基烯烃项目动力站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核发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及专利产品的需获得拥有产品专利的单位认可。
B. 投标人必须为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板块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厂家。
C.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08-2010)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供货金额的五倍。
D. 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1年 7 月 25 日起至2011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获取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1年 8 月 17 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 (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秋业
手 机:13718790623
邮 箱:liqiuyel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