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二热”)位于长春市东部二道区,南邻吉林大路,是国家“八五”期间集资兴建的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一期工程1号、2号两台200MW机组于1991年投产发电,3、4号两台200MW机组于2005年投产发电,5、6号两台200MW机组分别于2007年、2010年相继投产。经过三期扩建,公司在役6台200MW等级抽凝供热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1200MW,承担约3553万m2的民生供热任务,约占长春市城区集中供热面积的六分之一,是大型城市热电联产企业。
本项目拟建机组容量为2×660=1320MW,拟替代的长春二热现有煤电容量为6×20=1200MW。本工程建设一座锅炉房,安装2×660MW燃煤超超临界抽汽凝汽式机组,配套建设燃烧制粉系统、热力系统、燃料贮存及输送系统、除尘除灰渣系统、脱硫脱硝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事故灰场、铁路专用线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同步关停原厂址处6×200MW煤电机组,迁建后与现有服务区域既有设施衔接,承担的供热和发电任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