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22日,平安夜的前两天,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下称“USTR”)向WTO递交的一纸诉状成为其对中国风电企业赠送的“特别圣诞礼物”。美方称,通过数笔从670万美元至2250万美元不等的补贴,中国政府对风电产业的补贴累计达到数亿美元,“造成贸易扭曲”。美国商会方面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递交的诉状标志着301调查的结束和WTO程序的正式启动,留给中美双方磋商解决的时间只剩60天,倘若上述努力失败,美国可能向WTO争端解决小组申请聆讯。这也意味着,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启动对华301调查的日期10月15日计算,美国提前近1个月结束了最长可以持续3个月的调查期。
惊雷平地起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对本报记者表示,考虑到就在半个月前,中美双方还在融洽的气氛中举办了可再生能源投资论坛风电专场,当时美国能源部、商务部和使馆高层悉数到场,USTR选择此时向WTO“告状”大大出乎意料,然而综合其它因素,USTR此举又在意料之中。他表示,美国两院12月初刚刚通过对外国风电投资者有利的1603条款(条款规定可再生能源项目完成后,美国财务部在60天内必须以现金形式返还项目成本的30%——编者注),USTR选择此时发难,或出于平衡美国国内情绪的考虑。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对本报记者表示,在美国商务部、能源部与中国国家能源局密切接洽合作事宜之际,USTR不和谐的举动体现了美国“胡萝卜加大棒”的外交策略。她介绍,USTR独立于美国商务部、能源部,为总统办公厅内的内阁级机构,直接对总统和国会负责,在中美贸易争端中一直扮演“黑脸”的角色,近期在人民币汇率、中国稀土出口等问题上也出具了具有挑衅意味的相关报告。
而根据《华尔街日报》的说法,USTR此次诉讼已属“温和”。该报称,在调查了钢铁工人联合会所提出的指控和征询意见之后,USTR诉讼与“301调查”最大的不同在于,USTR把指控的补贴幅度由几十亿美金缩减到几亿美金,同时“收窄打击面”,由对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全面打击改为向风电产业集中火力。
矛头对准产业化专项资金
中国商务部方面表示,对美方就中国风电设备补贴问题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表示高度关注,中方将认真研究美方提起的磋商请求,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处理,并保留相应的权利。而本报记者致电国家能源局时也获悉能源局方面正在加紧采取有关应对措施。
《第一财经日报》在采访一家能源企业高层时获悉,美方指的补贴可能是2008年8月财政部公布的《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据该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首50台兆瓦级的风电机组,按照600元/千瓦的标准予以补助;600元/千瓦的补助标准中,整机制造企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各占50%,并重点向关键零部件中的薄弱环节倾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的研发。本报记者多方求证,自今年以来,就没有企业通过《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获得奖励,而国内企业通过“办法”获得的奖励总计或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远低于美方“数亿美元”的指控。美国风电运营商UPC集团公司首席运营官郭峥亦在此前对本报记者表示,作为外资企业,他们曾在几年前中国风电大发展时期享受过较为优厚的政策待遇,但是随着近两年国内风电市场日趋饱和,中国国内无论对国内还是国外企业的补贴都正在收紧。
积极应对“第一案”
陈凤英对本报记者表示,USTR对WTO起诉中国风电补贴不仅是对WTO裁决的中国新能源“第一案”,也是两国在国家层面WTO展开诉讼和反诉讼的“第一案”。后者意味着,与轮胎特保案之后美方启动惩罚性针对轮胎的关税不同,此次诉讼不止会影响到清洁能源产业,而且会牵涉整个双边贸易。“中国对美国出口的清洁能源设备可能是不多,那么贸易制裁就可能涉及纺织品、电子产品等等。这是‘301调查’和轮胎特保最大的不同。”一位资深WTO法律研究人员告诉本报记者。
金风科技公共事务部总监姚雨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金风一直在关注“301”调查进展,也在企业内部展开调查,并把情况汇总给了有关部门和协会。而此前商务部WTO司官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则建议,一方面,国内有必要积极开展反诉讼工作,另一方面,中国应积极更正让美方产生误解的条款,做好自我审查工作。“美国对中国的进攻可以说是全方位的,从美国政府、行业协会至工会都参与其中,而中国目前在应诉方面基本指望商务部,工会、行业协会在应诉中所起的作用十分微弱。为适应未来国际争端解决需要,中国应注重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告诉本报记者。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国内市场上主流的1.5兆瓦的风机价格已经降至4000元/千瓦左右,而美国市场的价格约为7000元/千瓦至8000元/千瓦,这意味着即使抛开《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600元/千瓦的补贴,我国风机在价格上依旧具有相当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