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和业主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旗下甘南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6.66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甘南220kV变电站,并配套建设20MW/40MWh储能系统,本次招标为风电配套储能系统采购。
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必须具备累计50MWh以上(含5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南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甘南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系统采购
(2)招标编号:0724-2420N1357807
(3)项目内容及规模: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6.66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甘南220kV变电站,并配套建设20MW/40MWh储能系统,本次招标为风电配套储能系统采购。
本工程拟同步建设20MW/4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储能时间不少于2小时,储能系统位于升压站预留场地。该储能系统需改造原有35kV开关柜,储能系统接至升压站35kV母线,实现电站能量的存储和回馈电网,具备但不限于平滑发电功率输出、跟踪计划发电、参与电力系统调频、削峰填谷、紧急功率支撑、需求响应等功能。详见《发包人要求》。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兴十四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所属升压站内。
(5)计划工期:
全套设备交货时间:储能系统全套设备交货日期不晚于招标人通知供货后30天(日历天),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全套设备并网时间:储能系统全套设备并网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详见《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格声明》为准)。
(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声明》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cn/)的“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声明》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声明》为准)
(5)投标人所应用的主要产品(电池、BMS、PCS)必须通过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CNAS、CMA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满足以下要求的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必须具备累计50MWh以上(含50MWh)的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项目内容、签字或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未显示工程规模(装机规模)的,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