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新疆苇湖梁发电厂华源电力安装公司原经理黄建华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涉案金额共计14万元。近日,黄建华因犯贪污罪被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29日,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说,2009年,一位知情人举报黄建华贪污。水区检方立即进行侦查。
黄建华被检方控制后交代说,在财务上自己说了算,会计一切都听自己的。从1996年起,他以给公司联系业务的名义,让财务上将承揽业务的费用打到自己的卡上。刚开始他只是2000元、3000元地多报发票,后来就发展到1万元、2万元,共计贪污了35万元钱。其中最大的一笔是1998年3月31日,他利用担任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塔里木热电厂支付给华源电力安装公司的近53万元安装工程款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将其中的30万元侵吞。之后,他指使单位会计虚开各种发票平账。35万元一部分被他用来买房,一部分用于招待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还剩一部分在银行卡里。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黄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侵吞公共财物。但由于他退赃积极,交代问题主动,加之将其中部分钱款用于为公司联系业务,最终认定其贪污公款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