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签署《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合作框架协议》、《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合作协议书》。天津市电力公司总经理李晶生、天津大学校长龚克为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中心揭牌。    根据协议规定,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将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加强电网安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减排等领域的合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将建立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常态机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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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开展合作

2007-09-11 11:21 来源:天津市电力公司 
    9月5日,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签署《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合作框架协议》、《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合作协议书》。天津市电力公司总经理李晶生、天津大学校长龚克为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中心揭牌。 

  根据协议规定,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将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加强电网安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减排等领域的合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将建立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常态机制,建立高层领导互访联系机制。天津大学依托人才、实验室资源优势,为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发展和天津电网的技术进步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技术合作和技术咨询。天津市电力公司依托现有设备资源和资金优势,为双方合作的项目提供支持。

  天津市电力公司与天津大学将在五个领域开展合作:一是建立统一协调的科技项目立项机制,在电力科学技术领域和其它相关领域开展广泛的研究与技术合作。二是双方联合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三是组建“天津电力科学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四是联合建立“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大学研究生培养中心”。五是双方合作培养“电力系统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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