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德能源转型二期项目中方实施单位,经中德专家组联合评审,确定项目中方实施单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和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其他两家单位联合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局国际司
2019年11月8日
一、关于能源转型项目介绍
(一)项目背景
经国家能源局与德国联邦经济能源部同意,2017-2019年,中德开展了为期3年的能源转型研究,包括“美丽中国”能源情景、电网发展、电力灵活性和分布式能源等,项目将于2019年底结束。
(二)项目具体内容和预期成果
从2020年到2022年,我局拟与德国联邦经济能源部继续开展中德能源转型研究二期项目,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能源系统转型、电力市场改革、领域耦合包括可再生电力电动车和制氢、煤炭产业的转型路径,通过新兴技术减少石油的使用、农村能源革命模式和实施路径、电网侧和负荷侧灵活性提升等。项目具体内容和成果为:
1、 完成3-5份联合研究报告或报告中相关章节;
2、在中国和欧洲举办3-6个联合研讨会(通常为闭门会议),探索能源转型方面的技术问题;
3、协助能源系统建模和外部宣传工作;
4、组织赴德调研,与能够为中国能源系统模型提供信息并做出贡献的专家、公司或官员会面。
(三)关于德方项目研究团队
1名国际专家担任德方协调员;1-2名驻中国的中外员工;4-5名驻德国的国际专家从事全职或兼职项目研究;具有聘请德国、欧洲等国际和中国顾问协助撰写报告的预算。
(四)关于项目资金
本项目不配套研究经费,中方参与项目的费用需由实施单位自行筹措。
二、关于对中方实施单位要求
1.国有能源研究机构。
2.拥有在能源转型、清洁能源、能源效率、能源系统分析、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科研能力。
3.具有能源系统建模能力。
4.具有与国际合作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和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