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再生水生产、销售特许经营或委托运行协议管理,源头约束企业(单位)价格行为。强化再生水行业标准约束,确保再生水质价相符。四、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再生水价格执法,依法查处再生水价格违法行为。
近日,《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出台,规定城镇供水价格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城镇供水价格。...今年1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
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会还相继起草了《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随着城市水处理市场的逐渐饱和,重建设轻运营的时代即将转向提质增效与可持续运营,排污管网运维、污水收集率、污染物削减率、再生水利用等环节越来越受重视,在概念水厂的引领下,推动灰色设施向绿色设施改造,逐步降低水处理的能耗
为规范再生水价格管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再生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适用于广州市内通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式水回用系统生产、销售、使用再生水的单位和个人。
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出台支持再生水回收利用的价格政策,实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深化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适时放开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完善居民用气价格机制。修订完善《甘肃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底前,在所有县城和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四)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已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具体出台时间、付费标准,按价格管理权限由各市、县政府确定。
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四)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已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具体出台时间、付费标准,按价格管理权限由各市、县政府确定。
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四)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电价机制。...已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具体出台时间、付费标准,按价格管理权限由各市、县政府确定。
据《意见》,合肥市再生水价格管理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保持合理比价、实行分类定价、推行同网同价的原则,明确再生水价格应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10日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合肥市再生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草拟稿)》(以下简称《意见》)已出炉,至本月16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再生水ppp项目。
鼓励再生水综合利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低于同期城市公共供水价格的原则,合理调整再生水价格。继续贯彻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推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
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制度,科学核定多水源综合水价;理顺各种供水比价关系,鼓励充分利用外调水和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推行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促进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发展
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制度,科学核定多水源综合水价;理顺各种供水比价关系,鼓励充分利用外调水和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推行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促进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发展
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引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一体化负责县城及乡镇的水源保护、给排水及再生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价格管理,提高政府、企业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价格成本约束机制,加强价格成本监测、监审,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公共服务产品价格,防止项目法人随意提价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
政府对水价制定普遍实行管制,目前很多供水企业仍处于亏本的经营状态,远低于《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合理盈利水平净资产收益率8%~10%。二是投资产能利用率低带来的折旧和财务费用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