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刘工电话:1737581375306、浙江公司垃圾中转站项目预算投资总额:3991万元进展阶段:土建施工项目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项目详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暂存
农村应当分类设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并根据村民的分布网格化设置收集容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并运行相应的畜禽粪便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及时收集、贮存、清运畜禽粪便,防止污染环境;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畜禽养殖粪便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有害垃圾清运量为0.004万吨,利用量为0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0.004万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24.63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4.63万吨。...;处置量为 430.13 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 0.21万吨),处置率为 22.77 %,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或焚烧;累计贮存量为 166.08万吨。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第二章 生活垃圾管理第九条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下列要求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治理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实行有机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处置、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
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三)厨余垃圾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四)商务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
/d,并预留二楼远期扩容场地,在转运站北侧用地新建可回收物分拣车间,将原有消防水池及泵房改动到生产管理用房北侧,有害垃圾暂存:10t/a,利用已建转运站一期生产管理用房一楼仓库,以及配套以上主要工程内容的其他辅助设施
、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水产品等其他厨余垃圾;(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支持采用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方式,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有害垃圾处置设施、大件垃圾处置设施等为一体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
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程计量体系。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力。规范有害垃圾管理,探索规范居民区电瓶车废铅蓄电池回收工作。2.推动绿色消费。...(4)全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二)有害垃圾
县(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 宣传引导第十三条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增强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其他产废单位:对本区非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有害垃圾暂存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机动车维修等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60家,若单位总数不足60家,则全部进行检查...依据《固废法》《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最新要求,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二)有害垃圾
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程计量体系。巩固优化“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持续推进点站场标准化改造提升,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力。规范有害垃圾管理。...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三)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绿色建造技术有关要求,推进节约型工地建设。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四、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八)推动专业收集贮存转运。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残渣。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贮存、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设施建设及运营的资金投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要管垃圾分类原则,指导、监督行业内相关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
第八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行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调整服务范围时应报省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有害垃圾处置费用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400t/d,扩建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规e^模20t/d:1、扩建大件垃圾处理厂二期规模10t/d,化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规模100t/d,建设o*有害垃圾处理设施总规模150t/a,配套建设可回收物回收管理
(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置设施等场所的排污以及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和终端处理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理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设施建设用地和规划管理工作。
其中环卫保洁含路面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化粪池管理、河道清漂、牛皮癣清理等;垃圾收运含其他垃圾收运、厨余垃圾收运、有害垃圾前端收集临时贮存和疫情封控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前端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