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河北省已基本形成了焚烧、填埋、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措并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超过产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实际经营负荷处于较低水平
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市内、省内跨市委托利用处置为主,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跨省委托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
征求意见稿要求,到 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 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
〕1号)有关要求,现发布泉州市危险废物产生以及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等有关情况,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11月21日,河南发布《关于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河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能力已高于危险废物产生总量。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建议(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等大量以填埋为主的危险废物,鼓励建设工艺成熟、运行稳定的高标准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按照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综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
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能力不足。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建议(一)处置、利用类项目。
我市现有hw34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11.2万吨/年。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意见。
(二)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加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废母液、废反应基等)收集、利用、处置技术指导,指导相关企业及时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依法做到废物全量收集和按照废物属性实施管理,防止发生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
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含14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45家豁免类经营单位、32家小微收集平台、84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48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废酸、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废物、油漆渣、铝灰渣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全文如下: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为科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布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现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为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我省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建设煤焦油、废酸、废盐、生活垃圾飞灰等利用处置项目
同时,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少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待优化。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一)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
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支持高沸物、废酸等液态危险废物利用新技术项目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
(十三)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的能力,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全文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负面清单(第一批)》中所列禁止类项目不得上报,限制类项目应谨慎上报。二、加强排查分析当地危险废物,综合考虑利用能力仍有缺口或仍为紧平衡状态的,优先谋划增补。
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建设表面处理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酸、含铜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综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
第八条 【规划制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