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慎重投资新(扩)建以省外、市外危险废物为原料的利用项目,鼓励对hw18焚烧处置残渣(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开展综合利用
全文如下:关于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负荷概况截至2024年10月底,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体平均生产经营负荷较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其中处置、收集类别的负荷率偏低。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暂存、转运的危险废物项目除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
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679.8万吨/年,包括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1562.4万吨/年;持证企业集中利用处置能力2117.4万吨/年。
二、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焚烧类产能负荷为53.5%,填埋类产能负荷为53.2%,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产能负荷为37.9%,医疗废物处置负荷为81.1%。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各地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贮存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
到2025年,形成满足实际需求的焚烧灰渣、废盐等大宗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不低于1100万吨/年。...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多项相关目标。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负荷概况据初步统计,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体平均生产经营负荷低于上一年度,其中利用类别的负荷率依然偏低且继续下降,个别利用处置设施还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
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委外利用处置543.9万吨、企业自行利用处置215.8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能力约1630.7万吨/年,包含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约1105.9万吨/年
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内集中利用处置和委托市外集中利用处置为主、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丽水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内集中利用处置和委托市外集中利用处置为主、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总体上
(四)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1.焚烧、填埋、物化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2.原料依靠省外转入为主,且重金属含量较高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新建项目。
二、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截至公告发布日,全省具有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158家,利用、处置总能力1317.24万吨/年,其中集中处置能力(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物化)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原则上不鼓励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总量以及废酸、废碱、废矿物油、废包装物、废线路板等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原则上不鼓励新
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内集中利用处置和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为主、委托市外集中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一)利用处置能力现状。
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二、废水污染物2022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0832.89吨。
按照“优先循环利用、其次焚烧无害化处置、尽可能减少填埋”的原则,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相结合,建设和完善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实行区域共建共享,就近利用处置。
二、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截至公告发布日,全省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164家,利用、处置总能力1280.462万吨/年,其中集中处置能力(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物化)109.40
二、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2022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中焚烧类产能负荷率为38.1%,填埋类产能负荷率为34%,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产能负荷率为35.7%,医疗废物处置负荷率为86.4%;利用类产能负荷率为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1家,焚烧处置能力10吨/日、高温蒸汽消毒处置能力8吨/日。三、政策及形势分析(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体能力分析。
》(国办函〔2021〕47号)和《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发布兰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二、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2021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9376.10吨。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理布局危险废物收集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
”时期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科学引导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力推进绿色平凉建设。
本着“自我消纳为主、区域协同为辅”的原则,原则上不再受理新建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以及与本市产生的危险废物无关或以市外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类项目。(二)医疗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