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末,全国集中处置能力约2.1亿吨/年,较2022年末增长0.3亿吨/年,超我国危险废物处置量1倍。...放眼整个危废行业,业绩下滑等已成为危险废物处置企共同面对的问题,更折射出整个行业的困境。
(五)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
(五)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
同时,将新建涉危险废物企业全部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二)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四、工业固体废物202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4亿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0.83亿吨,处置量0.08亿吨。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32.30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237.29万吨。
执行机构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业烟尘/粉尘/废气回收与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除尘、脱硫脱硝、烟气净化和通风、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超低排放技术、除臭技术、机动车尾气净化固废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垃圾处理与回收、固废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
积极承接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自评估”试点,对全省400余家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京津冀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等试点创新,积极争取金隅涞水冀东飞灰利用处置项目获批华北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
2.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精蒸馏残渣(hw11)、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含铅废物(hw31)、废酸
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收集便利化和转移快捷化;动态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和处置方式,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
+水泥窑协同)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项目。...公告显示,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超产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生产经营负荷不高,部分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
继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支持新建或经改造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偏远地区应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长效机制。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和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西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和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西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
(二)不断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动态健全集中处置保障体系。推动健全完善“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体系,保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基本盘。
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对79家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按时完成整改。...对272个涉危险废物单位组织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督促开展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5180余家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加强对5家已发证企业监管。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支持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创新。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加强建筑垃圾等源头减量和利用处置,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链条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第十一条 垃圾处置成本,指垃圾处置经营者将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按垃圾处置方式的不同分别确定其构成。
拟新增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规模为3万吨/年,在建含砷废物处置设施(个旧市鸡街镇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规模为408.75万m。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项目。七、研究和试验发展31.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八、社会事业32.
运营期废变压器油、变压器事故排油、废机油等风电场检修废物、废油桶、废蓄电池集中收集后分别暂存于事故油池、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及处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平陆运河土石方资源综合利用与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
》,以及和《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等要求,建设满足需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动形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裕、结构合理、布局优化的良性发展格局
(七)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处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集中填埋处置项目(不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新建的单独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自用设施项目。
(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慎重投资新建危险废物收运单位,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以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优化服务延伸。
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67.30万吨,利用处置量265.67万吨。...集中式设施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移动源调查对象为省级负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道路铺装排放源统计工作的部门以及从事油品储存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