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脱硝废弃催化剂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截至2023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8家(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单位17家,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单位4家。
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含14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45家豁免类经营单位、32家小微收集平台、84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48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9家、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8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单位17家、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和豁免企业5家。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豁免填埋处置核准规模共计9.125万吨/年,2023年共接收处置焚烧飞灰3.4万吨,平均运行负荷率为37%。...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建设表面处理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酸、含铜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
实施全省首例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年利用集成电路行业废硫酸1.4万吨,进一步拓宽危...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聚焦“六个方面”(危险废物贮存、环评、中间体、制度落实、豁免管理、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先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
,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能力约376.2万吨/年,“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利用处置能力148.6万吨/年。
8家,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豁免单位4家(生活垃圾填埋厂)和铝灰豁免单位1家。...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分析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共计29家,其中利用处置类单位12家(包括1家小微危废收运单位和1家铝灰豁免单位)、收集类单位9家(包括3家小微危废收运单位),另有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单位
截至2023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共计60家,包括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32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13家、小微危废收运单位13家和铝灰渣综合利用豁免单位2家,及2家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单位。
)6家,金属冶炼豁免利用单位1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的要求,现发布中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中山市现阶段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三、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2023年,全市已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63家,危险废物年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能力146.08万吨(含豁免利用、处置能力),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生态保护补偿、废矿物油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等试点工作。
加大研发力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固体废物处置量,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二是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图1 2023年全省主要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情况二、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2023年,全省已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62.7万吨/年(含豁免利用能力),其中综合利用能力672.2万吨/年,
鼓励企业按照《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冀环固体〔2023〕225号)要求,与京冀企业合作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业务。
市固化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全面抽查。4. 市级评估。...(以下简称危废重点单位)、危险废物其他产废单位(含医疗机构、学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机动车维修等非工业源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处置单位进行检查。
与四川省联合发布《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危险废物跨省域“点对点”定向利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固体废物处置成本。
(三)危险废物利用豁免经营许可证企业20家,资源化利用能力79.21万吨/年,主要集中在含油金属屑、铝灰、煤焦油等三类,2023年实际利用量21.92万吨,年负荷28.79%。
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推动京津冀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提升区域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利用处置量共计67.4万吨,产能利用率为22%,其中综合利用量50.9万吨,填埋量6.9万吨(含生活垃圾飞灰豁免填埋),焚烧、水泥窑、等离子处置8.5万吨,收集危险废物7.5万吨,其中全市小微收集单位覆盖产废单位近
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统筹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2023年评估“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点对点”利用豁免试点单位;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不及时依法转移
,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发挥托底保障、科技引领、管理示范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建设“无废集团”,集团内同类危险废物共享利用处置设施,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处置豁免管理。
,委托符合豁免规定单位利用处置量23.66万吨,委托持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49.03万吨。...我市已基本形成“市内、省内跨市委托利用处置为主,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跨省委托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