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起底排查,织密监管体系“一张网”。以企业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自行利用处置情况等为核查重点,采取“执法+服务”“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企业事业单位涉及以下情形的,应组织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一)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以及存在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和涉重金属物质的;涉及尾矿库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投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推动补强短板弱项,健全完善收运网络,避免行业同质化、低水平发展,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附件:湛江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2024年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26日附件湛江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2024年版)
征求意见稿要求,到 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 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推行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如实记录危险废物有关信息
全文如下:关于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做精做优无废城市细胞。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比控制在5%以内,所有设区市、80%的县(市、区)通过无...(九)强化固体废物治理。协同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提档升级,建设国家级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
今年以来,辽宁省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查办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明确提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设置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禁止在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完善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体系,支持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服务。支持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豁免、跨区域转移管理、“无废集团”建设等改革试点示范。二、提高环评审批效率5.
四、强化环境监管。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强化对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将收集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
加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废母液、废反应基等)收集、利用、处置技术指导,指导相关企业及时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依法做到废物全量收集和按照废物属性实施管理,防止发生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
江西全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企业1179家,其中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单位82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57家。
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区域固体废物无害化治理与综合利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项目和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土壤污染重点
推动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拓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渠道。落实长三角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更新发布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监管单位应落实产废口、危废库门口、厂区门口“三卡口”视频监管相关要求,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线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深圳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源头智能化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应用智能化台账管理手段的必要性,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过程台账管理智能化升级改造方案
(十三)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的能力,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三标段:危险废物发证经营单位监督监测、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督监测、生活垃圾焚烧单位监督监测、临时委托监测等监测服务;1、危险废物发证经营单位监督监测:对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市区及各功能板块辖区内危险废物发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监测
,水库、引水工程、常规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矿产资源开发、危险废物处置、围填海工程等存在重大生态影响的项目,采用新型生产工艺技术、产排污情况及生态环境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目录详见附件1)。
全文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 5074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各市(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快完善本行政区内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