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运营企业签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合同,明确污水、污泥处置单价和双方权利义务。第十条【雨污分流】城镇排水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为进一步提升贵阳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工作机制,持续改善乡镇人居环境,贵阳市水务局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施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
蔡甸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六条【运营单位职责】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以下称“运营单位”)具体承担服务范围内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按已有生产废水排水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拟将生产废水排入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实行分类评估:(一)已有生产废水排入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经评估其生产废水含有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或者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
该项目从污染源控制着手,分析梳理包括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黑臭坑塘、生活垃圾和农药化肥等水环境影响因素,以减少面源污染、降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难度、改善区域水环境、提升村民生活满意度等为目标,开展标准化需求分析
县(市)住建部门作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的监督管理主体,制定工作制度,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工作开展指导和监督。建制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261号)和省安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省厅制定了《全省有限空间作业“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明确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镇街、村居及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在广州市排水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强调市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排水管理重点工作职责。...细化了排水工程在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技术要求和相关规定,以及大型排水设施的相关保护要求和规定。
(试行)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评价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
会议通报了近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了事故危害性及产生原因,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会议指出,近期连续发生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作业有害气体中毒窒息及爆燃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教训非常深刻,代价十分沉重,必须引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深刻警醒。
此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需要接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对接入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接入意见。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污泥产生单位是指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及运营的单位;污泥处理单位是指对污泥进行安全处理的单位;污泥处置单位是指对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处置的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是指依法从事污泥运输活动的单位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维服务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延伸阅读:《郑州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2月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延伸阅读:《郑州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维服务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
明确了乡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选择方式、污水管网维护主体、制定乡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保护方案,以及乡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义务、安全主体责任、信息报送制度和建立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等
截至目前,全市2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已开工建设,已完成全市约30套不正常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为加大对红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的工作力度,该局完成了红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2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加大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宣传力度,确保水源地保护区内卫生整洁,完成对保护区的隔离网修补,
附件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节选污泥处置条款)第三十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
2、“水、泥”共治新版《固废法》鼓励污泥、污水协同处理,因地制宜实现“水、泥”共治。政策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
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富阳建立了由住建牵头、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村级组织配合、村民户内包干、水务公司运维的“五位一体”建设管理体系。...区住建局市政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规定,为富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了制度保障
参考规定:第七十一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4 总体要求4.1 控制项4.1.1 污水处理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法人资格;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管理单位负责;水塘由有关部门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管理单位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由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方式确定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竣工后尚未移交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