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全市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排污单位的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排污登记单位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各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登记情况及各行政主管部门近五年的行政审批信息,更新完善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清单台账,排查摸底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污染物排放特征、治理现状以及环境影响等情况
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聚焦经营主体关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化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确保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
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全省大气污染源监控,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严格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全区环境大气污染源监控,强化气象部门的技术支持,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建立分级预警、及时响应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预警的不同等级,提前发布预警信息,
;督导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落实污染减排、污染源管控等工作;协助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减停产与燃煤(油)锅炉情况执法检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二、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营造绿色发展环境(六)推动构建绿色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绿色信用体系,制定污染源企业绿色信用评价的信息收集、等级评价与修复、结果公开与应用等具体细则,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登记单位具体范围,依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第五条 【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监管。...,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污染源监管水平,不断规范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效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三、强化监管执法,移动污染源防控稳步推进强化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实现抽查核验全系族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加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配合建设大气环境“一张网、一平台、一套图”,提升我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监测能力,推动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完善市移动源综合管控平台建设并联网,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切实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
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全省大气污染源监控,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严格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各省辖市(区)要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要求,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门禁系统、用电监管等科技手段,动态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运输方式与管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等情况,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时刻坚守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范围内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等级评定、结果应用与监督管理。...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为加强本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水平,强化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局对《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发现垃圾、污水等污染源,第一时间整改,确保坑塘(沟渠)不返黑返臭。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台账管理,及时更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4.建立监测监控机制。...围绕水体黑臭成因开展污染源头排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3.建立常态化管护体系。
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全省大气污染源监控,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严格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到2024年底,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3.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遥感监测,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保障“吃得放心”。
坚持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到2024年底,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应急局配合)3.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指导各县区对地下水超标的垃圾填埋场等“双源”开展溯源排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坚持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三、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五)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整县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成因排查和整治。组织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