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九)强化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空气污染预警及精准调控数字孪生应用,实现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一网统管”。探索建设水环境预测预警数字孪生应用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字孪生应用。(三)建立高效多跨协同工作体系。
、区域(流域、海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和风险防控、固废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新污染物全过程削减与监测监控创新技术、支撑生态环境监管与环境监察的管理技术等重点方向,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地下水管理条例》相继出台,使水污染协同治理理念更加明确,流域治理战略布局更加清晰。
,突破多要素立体监测预警、污染源实时智能监管、大气污染全流程高效协同治理、土壤复合污染绿色修复、能源-环境-健康-气候”综合调控等五大核心防治技术,建立 pm2.5 与臭氧双降、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协同治理
,要接续攻坚、久久为功;《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地下水管理条例》相继出台,使水污染协同治理理念更加明确,流域治理战略布局更加清晰。
廊坊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土壤环境保护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
、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系统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建设业强民富、美丽幸福的新磁县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京津冀地区水污染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1.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水污染协同治理不同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为三地的水资源协同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战略保障,京津冀在水资源保护诸多环节展开建设性合作,但是对该问题的认识层面仍存在不一致现象
,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系统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技术、政策、法治和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
》和《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污染担责、公众参与,明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
,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系统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技术、法治和组织保障,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明确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智明农用地分类管理
,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系统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技术、政策、法治和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