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李成仁)我国电价改革十年成就建立了科学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持续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制定了“1+4”(1个通用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4个针对不同层级电网的定价办法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规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输配电准许收入,再核定分电压等级和各类用户输配电价。
2019年,《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出台,规定抽水蓄能电站费用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这一阶段,容量电价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与发电量无关。
一方面,2019年,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提出抽水蓄能电站相关费用不纳入电网企业准许收益,但对该费用如何疏导并无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抽蓄电站常年入不敷出,据业内人士王强(化名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根据输配电定价和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成本监审,将电网企业输配电全部实际投资计入有效资产,计提折旧和收益,并在电网实际合理支出的基础上确认运维费
精细化开展输配电成本监审,建立电网投资事前核定、定期校核的定价机制,探索引入电网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二 分类施策,优化完善各类型电力市场机制加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形成有效的分时价格信号。
但自《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电网不得将储能建设成本计入输配电价后,电网侧储能随即遇冷,进而各省份陆续出台强制配置储能的相关政策。...从笔者调研情况来看,各省份新能源电站在容量租赁市场供需平衡的背景下,对于容量租赁价格的初始定价或者报价,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是从新能源电站业主的角度来看,自建储能成本构成了容量租赁价格的基础,其可接受的年度容量租赁最高报价上限为自建储能成本按照储能生命周期进行均摊后的金额
但自《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电网不得将储能建设成本计入输配电价后,电网侧储能随即遇冷,各省份进而陆续出台强制配置储能的相关政策。...从笔者调研情况来看,各省份新能源电站在容量租赁市场供需平衡的背景下,对于容量租赁价格的初始定价或者报价,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是从新能源电站业主的角度看,自建储能成本构成了容量租赁价格的基础,其可接受的年度容量租赁最高报价上限为自建储能成本按照储能生命周期进行均摊后的金额
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要求,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第三监管周期我区电网输配电价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要求,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第三监管周期我区电网输配电价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
此次核定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与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相结合,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单列,既体现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和输配电价的内在关系,也反映出新时期国家对抽水蓄能电站定位的科学认识。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本轮改革在扎实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定价参数,进一步完善了定价机制,实现了“厘清结构、服务市场”重大突破,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了更好条件。
输配电价改革主要涉及四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输配电服务准许成本和准许收入监管制度(即成本监审办法),二是实现输配电服务价格独立于发电上网电价和需求侧购买电能量价格,三是优化输配电价结构,四是优化输配电价水平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新一轮电改以来,国家发改委建立起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了“1+4”(1个通用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4个针对不同层级电网的定价办法)的输配电价政策框架。...国家发改委在2015~2017年先后出台了成本监审、省级电网定价、区域电网定价、专项工程定价、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定价等试行办法,实现了定价机制在各电网层级的全覆盖,形成了科学的独立输配电价制度体系。
深化电力、煤炭、水资源等价格改革,建立大型风光基地支撑调节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完成第三监管周期省级和区域电网输配电、抽水蓄能电站定价成本监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出台
五是开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第三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为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实地审核工作,第三监管周期成本监审范围包括33个省级电网和6个区域电网,监审期间为2019年度至2021年度。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关键环节,有效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将不当干预市场行为纳入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电网公平开放监管,深入推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协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能源市场运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关键环节,有效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将不当干预市场行为纳入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电网公平开放监管,深入推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协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能源市场运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300号)要求,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甘肃省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监审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进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开展实地成本监审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19年5月印发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电网侧储能设施的成本费用不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暂无法通过输配电价疏导,未能形成有效的投资回报模式。
输配电价方面,输配电价改革制度先行、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国家针对省级电网、区域电网、专项输电工程输配电陆续出台了专项核价办法,依法依规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定期公布核价结果。...专项输电工程定价机制不完善,单一制输电价格下,容易对部分跨省跨区交易形成一定的“价格壁垒”效应,难以适应电力资源大范围配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