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全面覆盖的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完善,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0%左右;到2030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资源化利用比例进一步提升至6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源头减量义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设计与施工协同,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
资源共享、能源共用的 固废处理“瀚蓝模式”为着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产业园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能源核心,协同处置餐厨(含厨余)垃圾、生活污泥,实现资源共享、能源共用,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效应
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办理许可证。...未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城市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
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协同联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建立高效快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机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无法利用的可燃烧有机物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站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类建筑垃圾按相关要求送到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其他建筑垃圾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无害化处置。
按照《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 5074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第七条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活动或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入园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在保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置的同时,开展“基地化”建设,全方位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指导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理念和生动实践,以及历届福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宣教基地
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原生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设区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9.8%、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5%。
第八条【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第十三条 旗县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决定,颁发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并与中标人签订生活垃圾
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可回收输液瓶(袋)等固体废物的区分,落实垃圾减量措施,促进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三、加强垃圾分类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四)推进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减量
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也提出到2030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我省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率约占60%,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八是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以及台账管理等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三、工作措施(一)全面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我市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垃圾应当在产生地就地完成分类,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各项目应建立各类建筑垃圾分类台账
4.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由回收站点、分拣集散中心等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和再生资源回收增量。
近年来,定西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部门职能,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紧盯商品过度包装推进垃圾减量化。
第十二条 装饰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装饰装修前将装饰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告知管理责任人;(二)不得将装饰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处置;(三)装饰装修垃圾袋装收集,及时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运送或者堆放到管理责任人确定的暂存设施
全文如下: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构建垃圾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绥阳县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处理循环利用的科学路径,用新工艺、新技术将垃圾“吃干榨净”“变废为宝”,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设美好宜居的生活环境。
今后我县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着力点,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模式,加强运输人员培训,规范压缩车辆管理,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针对当前上海固体废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状况,《条例》规定,一方面对强化分类回收作出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体系,探索再生资源、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三网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