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内容1.大气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2.涉气监测报告造假的;3.未安装大气治污设施或大气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4.超标排放涉气污染物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的;5.大气污染物旁路或暗管偷排的;6.
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第三节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第六章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水生态环境稳定性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第二节 加强重要流域环境保护第三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第四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第七章
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第三节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第六章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水生态环境稳定性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第二节 加强重要流域环境保护第三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第四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第七章
按照“一企一案”原则,编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问题清单,推动企业重点解决1—2个(其中,中/高费方案不少于1个)最重要、最突出的涉气污染物减排问题,促进源头治理、减污降碳和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涉气污染源治理第三节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第九章 推进系统防治,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第一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第三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十章
在大气方面,坚持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管控和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水方面,坚持“三水统筹”,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强化水污染防治,完善生态用水保障
严格管控露天焚烧污染。加强采暖季施工监管。(五)着力推进工业污染减排。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按要求完成27个重点行业涉气污染物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环境保护部要求:28个督查组要重点检查2+26城市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控超标企业、已运行的集中供热锅炉等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涉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政法处: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围绕落实《五年行动计划》和各年度工作方案制定的配套政策情况,会同省级政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情况等;总量处:涉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涉气重点减排工程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