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方位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成效年度评估。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争取早日与国家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厘清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职责,指导地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更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4.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抓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紧盯重点区域内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推进县区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完成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
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在16个县域开展生态红线监管试点,实施省级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质量指数(eqi)监测评估试点。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实现一条红线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性质不改变”的目标,立足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职责,明确了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监督结果如何应用的制度安排和具体举措。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加强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
通知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平台信息共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生态环境监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平台信息共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生态环境监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据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国环规生态〔2022〕2号)文件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
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试点工作。(生态处、省济南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落实黄河流域水质巩固提升行动。
规划资源部门应当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承担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公示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调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督等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等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指导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监督事项第四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规范和指导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接口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加快推动国家与地方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的互联互通,现批准
第二章 监督事项第四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我部制定本《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督;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做好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制定印发《技术指南》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督,规范和指导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