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烧碱等25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6年底,乙二醇、子午线轮胎等11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烧碱等25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6年底,乙二醇、子午线轮胎等11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烧碱等25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6年底,乙二醇、子午线轮胎等11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到2025年底,炼油、乙烯、烧碱等25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到2026年底,乙二醇、子午线轮胎等11个领域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2023年底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提出限制烧碱,但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行业新形势不断变化,企业也需要紧跟市场变化及政策的发展,积极探索新的利用处理方式。...考察项目二:安徽某地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及配套化工废盐综合利用项目。
一、石油、煤炭及其加工业(一)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二)炼焦(不含兰炭生产)(三)煤制液体燃料生产中煤制油、甲醇、乙二醇、乙醇生产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一)无机碱制造中烧碱、纯碱生产(二)无机盐制造中电石生产
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42.张家口察北管理区100mw风储构网型实证应用项目43.张家口市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44.万全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改扩建项目45.河北龙鹤40万吨/年烧碱
探索氯碱—氢能—绿电自用新模式,加强烧碱蒸发和固碱加工先进技术研发应用。 (二)突破一批化工“卡脖子”技术。
化学储能与新能源汽车电池及相关材料等2.基础化工原料:无机、有机化学品及原料,钡盐、镁盐、钾盐、硼化合物及硼酸盐、溴化合物、铬盐、氰化物、氟化合物、磷化合物及磷酸盐、硅化合物及硅酸盐等无机酸碱盐、硝酸、硫酸、盐酸、纯碱、烧碱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4年省级能效标杆企业名单公示,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入选,涉及水泥、煤制烯烃、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4个行业。
探索氯碱—氢能—绿电自用新模式,加强烧碱蒸发和固碱加工先进技术研发应用。 (二)突破一批化工“卡脖子”技术。
40%以上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项目,井下循环制纯碱、天然碱制纯碱项目,不再执行产能替代,其余仍按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文件等现行规定执行。...二、40%以上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项目,井下循环制纯碱、天然碱制纯碱项目,不再执行产能替代,其余仍按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文件等现行规定执行。
“华龙一号”核电堆芯用不锈钢及镍基合金材料制备技术: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改造试点方向:3个1.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气与烧碱制备碳酸钠项目2.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闪蒸余热利用自备发电项目
(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石化化工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乙烯、合成氨、烧碱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石化化工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乙烯、合成氨、烧碱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石化化工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乙烯、合成氨、烧碱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及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焦化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炼油不低于1.25:1;严禁违规新增钢铁、铁合金产能,严格控制尿素、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
全区原煤产量同比增长6.5%,工业发电量增长6.0%,饲料添加剂增长34.5%,硫酸增长33.7%,烧碱增长20.6%,电石增长16.8%,精甲醇增长19.8%,化肥增长20.0%,初级形态塑料增长31.4%
修订提高钢铁、炼油、燃煤发电机组、制浆造纸、工业烧碱、稀土冶炼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测、审计等节能配套标准。
修订提高钢铁、炼油、燃煤发电机组、制浆造纸、工业烧碱、稀土冶炼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测、审计等节能配套标准。
修订提高钢铁、炼油、燃煤发电机组、制浆造纸、工业烧碱、稀土冶炼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测、审计等节能配套标准。
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烃,烧碱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烃,烧碱
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水效标准引领作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